房屋租金与装修期方案确认函
周女士,您好!
为推进后续协议签订,现将调整后的房屋租金支付及装修期约定方案整理如下,共3种可选方案,烦请您确认选择后告知,以便进一步操作:
方案1:年付
- 租金标准:年租金18000元,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;
- 押金金额:按年租金月均额计算(18000元÷12),需支付1500元(即押1个月租金);
- 装修期约定:提供12天免费装修期,装修期结束后,自第13天起正式计算协议有效期。
方案2:半年付
- 租金标准:年总租金19000元,按半年分期支付,每期支付9500元(19000元÷2),分2期结清全年费用;
- 押金金额:按年租金月均额计算(19000元÷12),需支付约1583.33元(即押1个月租金);
- 装修期约定:提供12天免费装修期,装修期不计入协议期,自第13天起协议期正式生效。
方案3:季度付(3个月一付)
- 租金标准:年总租金20000元,按季度分期支付,每期支付5000元(20000元÷4),分4期结清全年费用;
- 押金金额:按年租金月均额计算(20000元÷12),需支付约1666.67元(即押1个月租金);
- 装修期约定:提供12天免费装修期,自装修期第1天起算,第13天当日协议期正式开始计算。
已将装修期统一调整为12天,并同步更新了协议期起算时间(第13天),确保逻辑一致。如果需要在函件末尾补充“回复截止日期”或“联系人信息”,方便周女士及时反馈,我可以再完善一次。